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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19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4〕6号)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内,综合选取5家及以上建立我院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库,供我院后续采购项目在库内选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评审场地、电脑设备、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网络设施等,具备开展电子化招投标的条件;

  (六)已列入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公示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

  (七)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诚信档案专栏”无尚在公示期内的严重违法信息。

  

  二、报名资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

  (一)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二)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提供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信息登记系统截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办事指南—代理机构”进入,网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agency/#/login);

  (四)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提供承诺函,承诺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格式自拟)。

  (七)其他资料:

  1.全流程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重难点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档案管理方案、质疑投诉处理方案等(格式自拟);

  2.企业体系认证情况(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服务便利性(开评标场地至采购人的驾车里程,以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查询的驾车路线数据为准,提供截图);

  4.拟派专职人员情况及办公场地情况(格式自拟);

  5.2023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教育系统招标代理业绩或者采购需求调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含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三、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一)报名纸质材料一式3份,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写明代理机构名称;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ky-ht@sz.edu.cn。

  (二)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12:00。

  (三)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613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5-25196558。

  

  附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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